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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老教授死亡 该谁继承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6:24 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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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老教授死亡 该谁继承遗产2005-6-11 5:24:33

  2003年6月10日,重庆市某高校教授,73岁的孤老曹树深遇车祸死亡,未留遗嘱。曹教授未婚,也无儿女,曹的父母兄妹都先他离开人世。因此,曹老留下的遗产无法定继承人。

  曹树深遗留下来的财物包括:3室一厅住房一套,家具若干,存折3张(6万多元)。值得一提的是,曹的住房是2001年,学校以24084元卖给曹老的全产权房,但到曹老死,校方都未能把产权证办下来。因此,学校认为,这房仍应该属于校方,校方将当年曹老购房款2万多元退出来,加入6万余元存款中,参与分配。校方表示,曹老工作、生活都由校方负责。因此,学校是曹老遗产的主要继承人和分配人。

  曹树深的外甥唐道理认为,他们应继承舅舅的所有财产。因为,舅舅读书是他妈妈资助的,外婆没去世时,也住在他们家。舅舅毕业工作后,又经常资助他们家,没断往来。

  在近两年的争执中,双方同意各获得50%继承份额。

  今年4月12日,双方签订了各继承50%的协议书,当他们来到曹老生前存款的银行取款时,被银行拒绝。银行认为,公家继承私人财产,《继承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若要按协议分遗产,要公证部门出手续。

  双方找到市公证处。公证处说,学校该不该继承私人财产,他们拿不稳,也不能作裁定。

  该校校长办公室主任周某坦言,按《继承法》规定,曹老遗产应全部收归国库。到法院诉讼,双方都得不到这些遗产,谁愿打这个官司?目前此事尚无结果。据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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