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专项打击“两抢一盗”和涉毒犯罪分子除主刑外注重附加财产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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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7:5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6月10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黄叶华)“决不能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这是海口全市法院系统在今天打击“两抢一盗”和涉毒犯罪专项斗争动员大会上提出的新思路。 “两抢一盗”和涉毒犯罪因其发案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是当前影响全省和海口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犯罪类型。目前这两类犯罪率居高不下,已占到全部刑事案件的80%。
海口法院系统要求,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速度,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该重判的要及时重判,该判处死刑的要坚决判处死刑。在适用刑罚时,除主刑外,要注重附加财产刑罚的适用和执行,决不能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 据了解,这次专项斗争打击重点是街头抢劫、抢夺、飞车抢夺犯罪;入户抢劫、入室盗窃、公共场所扒窃犯罪;盗窃、抢劫机动车辆犯罪;毒品犯罪。 作者:文刚 黄叶华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