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范官员投资行为 禁公务员参与投资入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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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9:15 江南晚报 | ||||||||
本报浙江消息鉴于当前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一些地方对党政机关干部投资入股的行为把握不准,浙江省纪委为此专门向中央纪委作了请示后,近日向各地纪检部门及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发出了《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干部投资行为有关政策的函》,明确认定:投资入股也是一种经商、办企业行为,应明确予以禁止。 浙江省规定了禁止经商办企业的范围: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
此外,《政策函》中还重申只准许党政机关干部有两种投资行为:一、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卖股票;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