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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污染情况首次超过淮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0:10 北京青年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5月8日至5月下旬对甘肃、宁夏等地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尽管黄河流域各省区在治污与节水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水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七大水系中劣五类水体占三成左右,水体已经失去使用功能,成为有害的脏水,连农业灌溉都不行,其中污染最为严重的依次是海河、辽河、黄河和淮河。据悉,这是黄河污染首次超过淮河。

  目前,黄河流域水污染问题依然相当严重,污水排放总量已由上个世纪80年代每年平均20亿吨多一点激增至现在年排放达到40亿吨上下,几乎增加了一倍;每年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是140万吨上下,氨氮的排放量每年是十三四万吨,分别超过了黄河水环境容量的1/3左右和2.5倍左右;黄河五类、劣五类水质所占比重居高不下,因水质恶化而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水资源十分匮乏的黄淮海地区,劣五类水体占到四成至五成,这就更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黄河流域水污染之所以这么严重,说到底,是没有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没有处理好加快经济建设与依法保护水资源环境的关系。虽然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是相当健全和完善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非常普遍。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置法律于不顾,他们重经济增长,轻污染治理;重城市形象工程建设,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的甚至搞地方保护主义,袒护纵容违法者,干扰环保部门执法。无论是人大的执法检查,还是媒体曝光,都能看到各地企业违法排污、违法建设的现象仍很普遍。有的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取得合法的排污权,也不愿投资建废水处理设施,甚至有处理设施也不运行。同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有的流于形式。一些建设项目往往先建设后评价,致使发展与环境的矛盾日益加剧。要解决好水污染问题,就得从严格执法着手。

  文/《市场报》

  作者: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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