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奉节特大矿难案四名责任人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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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0:2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11日电据央视国际报道,重庆奉节“3·17”特大矿难案,最近在奉节县人民法院宣判,案件涉及的四名责任人一审被判一年到五年有期徒刑。 法庭审理查明,2004年11月,犯罪嫌疑人熊兴家、尹坤平、彭国恒、谷耀成四人合伙开办苏龙寺煤矿。今年3月1日,当地有关部门对苏龙寺煤矿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7项安全指标不合格,要求停产整改并对矿井进行了查封,但熊兴家等人对此置若罔闻,仍然违法组织
另据了解,包括苏龙寺煤矿在内的奉节县138个不达标的煤矿目前已上了国家煤碳安全生产监督局的黑名单,被责令停产整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