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房改办建议储备土地建经济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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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0:28 桂龙新闻网 | ||||||||
市房改办建议:在青秀区划出600亩,在相思湖规划选址划出800亩土地,用于经济适用住房明后年的储备用地。 昨日,南宁市房改办向市人大建议,南宁市应该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储备制度,每年最佳的储备量在600—700亩之间。同时房改办建议安排一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租赁。
建经济适用房 土地储备制度 近年来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迅速,今年要开工建设80万平方米,竣工50万平方米。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期规划,未来3年内,南宁市计划开工建设189.38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如此大的建设量要求南宁市尽快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储备制度。 房改办向市人大建议,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储备制度,或者按商品房开发量的20%比例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房改办的周主任说,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是为了“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健康发展,使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的开发保持合理的比例。” 划地1400亩 用于明后年建房 房改办还提出,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以及项目布局现状,建议政府在青秀区规划划出600亩,在相思湖新区规划选址划出800亩土地,用于经济适用住房明后年的储备用地。 据了解,今年的7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多选址在江南区、兴宁区等老城区,而目前在青秀区和相思湖新区还没有项目开工建设。随着南宁市的城市发展,在这两大区域安排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迫在眉睫。 而最高兴的应该是被拆迁户、公务员、教师和文艺工作者,因为这两大区域中的600亩土地,就是为他们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而准备的。如果一切顺利,明年就可以开工建设。 安排一定比例 用于租赁房源 为解决南宁市流动人口的居住问题,房改办还建议在今后新立项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内安排一定的经济租赁房源。至于房源资金来源渠道问题,房改办建议由财政局牵头,房产局、房改办等单位参加进行调研。 三大经济适用房 允许涨价2 %昨日记者从市房改办获悉,南宁市三大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经物价局批准,允许上浮2%。这三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是:龙翔苑(1380元/平方米)、富宁新兴苑(1625元/平方米)和军安新村(1668元/平方米)。 据了解,南宁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对此,南宁市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与同一区域内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合理差价。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构成由8项因素组成,其中影响价格高低的主要因素在拆迁补偿、配套设施、建安成本、场地平整等费用支出。 来源: 南宁晚报 责编:梁凯昌 作者:邝钰基 罗和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