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交规”三大焦点引起各方关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0:5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余凯、刘娜报道:昨日,我省征求道路交通安全立法意见从网上走到网下。仅半天时间,省政府法制办在汉召开的征求意见会即从社会征求到200余条意见,三大焦点问题引起社会各方关注。 目前,意见主要集中于“机动车无责赔偿”、“救助基金范围”、“电动自行车管理”等三点。有意见认为,“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除法定事由外,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武汉华昌出租车公司的张师傅和同行就省“新交规”一口气提出25条意见。此前,这些热心的“立法参与者”在网上通过邮件、跟帖共提出修改意见100余条。 有人提议,救助基金范围应扩大到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范围,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应购买保险,发生事故时受害人可及时获得赔偿。 针对电动自行车违章、肇事案例日渐增多现状,有意见提出应对电动自行车登记、行驶路面、限速、事故责任等问题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据悉,省法制办、省交警总队下周将对上述等问题召开专题征求意见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