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仁强调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习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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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2:17 云南日报 | ||||||||
9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会在昆明会堂举行,省委副书记王学仁在听完报告后代表省委、省政府对报告团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他在讲话中强调,要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习,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王学仁指出,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杰出代表,他们立足自己的工作岗位,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展示了当
王学仁强调,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习,就是要像他们那样始终不渝地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时刻把少数民族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真心诚意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尽心竭力地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把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习,就是要像他们那样奋力拼搏、谋求发展。要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进取,扎实工作,自觉把工作岗位当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舞台、当作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作奉献的平台,进一步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上来,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习,就是要像他们那样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维护民族团结。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自觉地为维护民族团结尽责尽力。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张瑞芳 普开荣 (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