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小份的价上中份的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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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3:4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消费者质疑“金永福”:这是否价格欺诈?本报讯 (陈进容姜福涛)菜谱上标示的是例份的价格,而上的菜是中份的,要按中份的价格买单。谢小姐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酒楼没提醒顾客实际结账跟菜谱上的价格可能不一样,这算不算价格欺诈?” 菜谱标小份的价格
谢小姐6月3日晚带朋友到金榜大厦的“金永福”酒楼用餐。结账时,账单为256元,而谢小姐按菜谱上的价格点的菜大约是170元。服务员解释说,菜谱上的价格是小份的,我看你们人比较多,就给你们上了中份的。谢小姐认为,即使实际情形如此,酒楼也应该提醒顾客呀!记者在“金永福”看到,这里的菜谱和普通菜谱一样,前面是菜名,后面是价格,一般人依此点菜。可是,菜单菜谱下方有一行毫不突出的小字,注明上述菜单价格为小份,即例份价格,中份、大份必须分别加上50%、100%。由于该说明文字细小,相当菜名菜价字体一半,又隐没在菜单中,容易为顾客忽略。至于上多少份额,前台服务员说,我们一般根据顾客的实际需要给他们上菜。 酒楼:分量不需提醒 酒楼的楼层主管姜先生说:6月3日晚上,谢小姐带了8个人到我们这里吃饭,点了8道菜,结账时谢小姐认为我们多收了她的钱。经我们解释后,她交钱离开。事后我们才知道谢小姐对价格标示有看法。事实上我们一般会提醒顾客不要点得太多,我们认为常吃饭的顾客都应该明白的,我们不需要提醒他们。况且用餐后,他们把所有的菜都吃完了,证明我们并没有为顾客多点菜。我们是全国连锁的,不可能乱标价的,这是按照总公司的统一模式定的价格。 顾客:如此标价难接受 对于酒楼突出小份价格、弱化实收说明的标示方式,谢小姐表示不能接受。她说自己并没有看到菜谱下方的小注释,而且服务员也没有提醒。这样的价格标示方法,难以感到店家的诚恳。(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