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劳动争议简易案件当天立案 低保、失业人员仲裁费减缓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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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4:21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马琳洁报道南山区近日出台劳动争议简易立案快速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减缓免处理费有关规定。其中,劳动争议简易案件快速处理制度7月1日起实施。 南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伟建表示,劳动争议简易案件快速处理制度适用于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该制度将原来规定的7日内立案调整为当日立案,对快速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立案申请之日起20天内开庭审理结束,仲裁裁决结果10日内
张伟建告诉记者,为确保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依法充分行使申诉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南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还出台相关规定,对低保对象、失业人员、被欠薪人员、因公致残人士、特困人士等实施减、缓、免仲裁处理费。 作者:本报记者马琳洁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