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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处罚听证会举行让处罚也阳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4:21 深圳晚报

  通讯员李桐杰本报记者汪仕林报道“感谢福田区政府举行这场听证会,这是建设阳光政府的体现,也让我们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法律知识教育。”昨日,福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就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行政处罚一事举行听证会,听证申请人在作总结性陈述时发出上述感慨。

  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属违建

  据调查人陈述,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位于福田区侨香路南侧,占地58244.4平方米,建筑面积17674.75平方米,属深圳市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红线用地,土地用途为旅游度假及游乐,使用年限为40年。2002年8月1日,香蜜湖度假村将该地块中的52032.5平方米出租给深圳市鑫兆豪实业有限公司,并签订了3年租赁合同,约定该土地用于汽车展销场。2003年11月20日,鑫兆豪将该交易广场的经营权和管理权转让给深圳市嘉乐华实业有限公司。2003年12月30日,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重新与嘉乐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使用期限3年。2004年4月,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实际占地面积为58244.4平方米。

  经查实,深圳市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深圳市嘉乐华实业有限公司、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展商未能提供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临时土地合同书》和《临时建筑规划工程许可证》等临时建筑合法有效批准文件。福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也没有查到该汽车交易广场合法用地和报建手续。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属违法建筑。

  54家展销商申请听证

  2005年3月,福田区城管部门向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54家展销商发出《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3月25日,展销商提出听证申请。

  昨日上午9时30分,听证会举行,当事人代表,国土、规划、工商、环保、消防等职能部门代表到会举证。听证组将于听证会结束后10日内,作出听证员行政处罚建议书并报主管部门审批。福田区查违办负责人表示,听证会的举行既体现了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也是对当事人知情权的尊重。

  昨日的听证会持续了3个小时,整个过程紧张有序。李桐杰汪仕林摄

  作者:通讯员李桐杰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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