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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省招办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6:20 黑龙江日报

  本报10日讯 省招办决定,今年各高职学院录取考生后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省招办录取专用章,否则无效。

  2005年全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中职(职高、技校、中专)毕业生统一考试已于8日结束,全省有1.6万人参加考试。鉴于近年来有的高职学院不经省招生办批准滥发录取通知书的情况,省招办决定,今年各高职学院录取考生后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省招办录
取专用章,否则无效。同时也请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对滥发录取通知书造成不良影响的院校,将给予严肃处理。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1日至18日,考生志愿栏本科志愿二个、专科志愿三个。本次考试成绩大约在6月底公布,录取工作将在8月下旬进行。

  (黑龙江日报)

  作者:记者 周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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