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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区流动人口居住地可免费办理婚育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2:21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叶清林通讯员黎明)海沧的外来育龄妇女以后不用回到原籍地办理婚育证明了,只要在居住地就可以免费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记者昨天从海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了解到,此举在厦门属于首创。

  据海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赵毅敏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外来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地时应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外来育龄妇女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
证明,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将给予警告,并可处500元以下的罚款。为逃避罚款,很多外来育龄妇女办假证。

  据介绍,目前,全区已办理804本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生部门提醒说,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只在海沧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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