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阳出台法院干警违法违纪举报奖励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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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7:0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张涛实习记者苗嘉诚)当事人在旬阳县法院打官司或者申请执行案件中,如果发现办案法官存在吃拿卡要、徇私枉法、案件久拖不决等21种情形的违法违纪行为时,只要你向该院纪检监察室举报,不仅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而且你还可以最高拿到3000元的举报奖金。今年四月初,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对法院干警违法违纪投诉举报的奖励规定》,日前,“阳光审判和执行”的措施,广泛向社会各界公布。让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置身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
据该院吴家仲院长介绍,县法院受理机构接举报后,经查证举报问题属实的,由县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凡提供举报线索,经查属实,被举报的干警应当受到通报批评、警告、开除及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9种情形的,对举报人按不同情形,分别奖励200-1000元;凡能够提供视听、影像证据,初步核查能够证明法官干警违法违纪,分别应当受到通报批评等9种情形的,对举报人按不同情形,分别奖励500-3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