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事局出台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锻炼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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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7:44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考上公务员不等于就是坐办公室。昨日,上海市人事局出台《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锻炼试行办法》,明确指出新录用公务员在规定的试用期内要到基层单位或岗位锻炼一年。无故不参加者不予任职,基层实习锻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务员录用。而记者了解到,这种锻炼并非只是走过场,在“办法”中对新公务员明确提出了六个“一”的考核标准,其中帮群众解决一个实际困难成重要考核依据。
记者了解到,这些“新丁”将在各区县的离老百姓最近的一线单位实习,如旧区改造办公室、动拆迁部门、街道(镇)的居委会、信访办、综治办等问题比较集中的地方。 新公务员在实习期间除完成工作小结外,必须要办实事。其中包括记好一本工作笔记,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撰写一个工作案例,提出一个合理化建议,参与一项实事工作,帮助群众解决一个实际困难。 记者罗菁(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