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立法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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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8:3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遇到灾害性天气,科学发布预警信号至关重要。记者昨从省政府获悉,为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我省将首次立法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由省气象局起草并报省政府审批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管理规定》及其附件将作进一步修改后,正式颁布实施。 据介绍,预警信号是指由有发布权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警报信息图标。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和含义三部分构成,是我省防御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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