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灾害隐患须立即转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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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09:03 东方早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教育部昨日向全国各地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凡有安全隐患的学校,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特别注意预防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通知强调,凡进入汛期的地方,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有专人负责,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凡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