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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一副局长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10:2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前日上午,宁乡县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原宁乡县交通局副局长肖正军因受贿罪、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现年34岁的肖正军是宁乡本地人,原任宁乡县交通局副局长。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下半年至2004年4月,肖正军在担任宁乡县公路管理站副站长及宁乡县交通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黄祖沩公路、双朱线及樊双线等工程中给予行贿人特殊关照,先后11次非
法收受他人现金和财物共计119000余元。肖还于2002年12月至2003年8月期间,采取收入不入账等手段,贪污公款两次,共计16000元。

  作者:玮蔚 肖建 张示 慧安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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