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调查中国十类纺织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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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12:45 北京日报 | ||||||||||
6月11日,在上海举行的联合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右)向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赠送中国纺织企业生产的T恤衫。新华社记者凡军摄 根据《备忘录》,中欧双方一致同意,对今后纺织品贸易中出现的问题,将通过磋商予以解决。 商务部有关官员介绍说,根据《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十类纺织品终止调查。 中欧双方同意,从2005年6月11日到2007年底,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 欧盟承诺在2005年—2007年间,对于上述十类产品之外的2005年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报告书“242段”条款;2008年,对所有2005年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242段”条款。 在6月10日的磋商过程中,双方认为,纺织品贸易是中欧双边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从中欧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双边经贸合作的大局出发,一致同意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推动纺织品贸易平稳、健康发展,妥善解决当前双边纺织品贸易中存在的问题,避免任何单方面行动和贸易摩擦。 此间专家认为,中方以妥善解决问题的诚意,与欧方进行了积极磋商,最终达成的结果有利于为中国和欧盟相关企业创造积极、稳定、可预见的贸易环境,将促进中国纺织品对欧出口有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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