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清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逾期将采取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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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04:07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隽波)建设信用临汾,国家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6月5日,临汾市作出规定,对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逾期不还的国家公职人员将采取“三停五不”措施,即:停职、停岗、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晋级、不加薪,并进行诫勉谈话。 据统计,临汾市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共有2416人,拖欠金额7905.6万元。其中最多的有70多万,最少的有几百余元。本人拖欠贷款6577.3万元,占拖欠总额的
为了加快本次清收的工作进度,临汾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今年3月和5月下发通知,并在贷款人所在县市张贴公告,对贷款人下发催收通知书。5月下旬,临汾银监分局组织20余名业务骨干,分赴全市17个县市区进行了一周的督查。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对全市的清收工作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对贷款不还的国家公职人员,临汾市各县市分别采取张贴公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责令其还贷。 据悉,截至6月5日,临汾市共清收国家公职人员逾期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351人,金额为461.95万元,占总拖欠额的5.8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