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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治庸计划通过后首个不作为官员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05:14 中国青年报

  本报兰州6月12日电 6月11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梅某,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严重违反审判工作规定和纪律被罢免职务。这是5月8日中共兰州市委全委会通过“治庸计划”以来,第一个因“不作为”而被免去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中共兰州市委掀起的“治庸”风暴,已席卷全市党政机关和各要害部门。不少局委“一把手”表态要借此契机整肃队伍,提高执政能力,并出台更加具体的措施,整治干部中的
平庸行为。

  对审判员梅某的免职决定是在6月11日召开的兰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以委员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的。此举受到兰州市民的称赞:“此后,无能官、混混官和太平官的日子不好过了。”

  据悉,梅某在主审一起死缓案件时,没按规定及时报请省高院复核,只把案件交给书记员,不久书记员辞职,案件一直没有上报,导致案件被告超期羁押,案件拖了4年没有办结。

  针对审判员梅某被免职一事,当地媒体发表评论,称“此次‘治庸’绝不是不痛不痒的‘庸治’”。

  今年5月8日,兰州市委全委会通过《关于整治干部平庸行为的计划》,明确提出要对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的平庸行为进行整治,力争在一两年内建立起干部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竞争激励和责任追究4种机制,形成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氛围。

  这一计划明确的整治范围包括:兰州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其下属部门以及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其中,各级领导班子组成人员、非领导职务县处级干部、单位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和重点岗位干部是重点。

  兰州市有关方面将官员“平庸”的表现细划为“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3大类18种行为。一旦官员出现平庸行为,有关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暂缓提拔、岗位调整、降职使用、辞职辞退、法纪处理”7种方式进行处理。

  兰州市委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为保证“治庸计划”落到实处,兰州市还将建立完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限期办结制度、一般干部末位淘汰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作者:记者 狄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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