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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过得不幸福就用硫酸泼前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06: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新乡讯 再婚后过得不幸福就怪罪前夫,将两瓶硫酸泼在前夫脸上。6月10日,犯罪嫌疑人段丽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39岁的段丽华是新乡市某建材公司销售部负责人,2004年8月,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她决定与丈夫刘大川离婚。离婚后,她重新建立了家庭,但婚姻仍不幸福。后来她把自己婚姻失败的原因归结到前夫身上,决定报复前夫。今年1月12日中午,段丽华见前夫刘大川正
在卧室睡午觉,就将事先准备好的两瓶硫酸倒入一个锅内,泼向了刘大川。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段丽华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判处段有期徒刑10年。

  线索提供张庆俊王伟李瑾

  记者韩景玮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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