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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让业主望穿秋水 建委:已向政府提议立法(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07:43 新华网
房产证让业主望穿秋水建委:已向政府提议立法(图)
  买房不容易,可办房产证就更不容易了,这是很多买房者事先未想到的 陈多/摄

  “一张房产证能让你望穿秋水”交钱买了房,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很多购房者都有这样的烦恼。虽然建设部有规定,房地产商要在3个月之内给业主办理房产证,但由于并没有相关的操作细则,使得这项规定并未产生真正的约束力。北京市政协委员刘耀威经过调查,连续两年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我市房产证办理规则的建议》的提案。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快立法,制定出办理房产证的管理办法和详细规定,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商、购房者应分别承担的责任,在规定的限期内为用户办妥房产证,并建议对违反规定的有关责任单位与人明确惩处办法。

  现象调查:近30%业主没拿到房产证

  去年春天,顺义的王先生在宣武区给女儿买了套经济适用房,去年夏天入住,交了首付后,房地产公司说今年春节就可以把房产证发给业主。“春节过去几个月了,还是拿不到。我每个月都去问,专门从顺义坐车过来,每次的答复都是‘再等等’。哎,拿不到房产证,我心里就不踏实,就睡不着。”交了钱,买了房子,却拿不到房产证,这个问题困扰着许许多多的业主,用一个业主的话说就是“一张房产证让你望穿秋水啊!”据市建委不完全统计,在北京有近30%的业主没有拿到房产证。其中,因为土地使用证办不下来的占到50%,因开发商手续不全、交不起土地征用费而导致房产证难以办理的占到40%,还有10%是因为其他原因。委员建议:必须明确责任单位的责任在今年北京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刘耀威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我市房产证办理规则的建议》的提案。刘耀威说:“我这是第二次提出这个提案了。”刘耀威委员说,虽然建设部有规定,开发商要在3个月内给业主办理房产证,但实际的办理过程十分拖沓。“造成拖沓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未能及时办妥有关手续或不积极办理,而购房者找不到相关规定请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约束和督促,对拖延办理房产证的开发商又无法给予制约和惩处。”刘耀威说,“要从本质上改变这个问题,关键在于政府要明确主管房产证办理的政府部门,限期制定出办理房产证的管理办法和详细规定,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商、购房者应分别承担的责任,在规定的限期内为用户办妥房产证,违反有关责任的应明确惩处办法。”

  开发商:办产权证周期长责任不在我们

  北京名流未来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部经理余康先生说,业主办理产权证周期长主要责任不在开发商。余康说,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效率也是制约因素之一。余康说,目前一般开发商申请大产权在手续合法、证件齐全的情况下需要18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申请完大产权后还要进行产权分割,即使是开发商与业主在签约的情况下到房地局办理备案手续排队也要半个月,这些因素造成了房产证办理周期过长。一位业内人士认为,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实际上也有业主本身的责任。他说,在2002年以前,购房人拿不到产权证,往往是开发商没有完成相关的合法手续,如未缴纳完土地出让金、未办理完大产权等,责任在开发商。2002年以后,越来越多的购房人开始以不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为挡箭牌,不配合为其代办的开发商办理产权证。而发生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贷款购房人,即便是办理完产权证,也会被抵押给银行,购房人拿不到。

  中消协:首要原因是产权登记部门办事拖沓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房产证滞后问题是房地产消费投诉中的一大问题。他分析原因有二:一是由于产权登记部门办事拖沓,开发商即便按期报送登记材料,权属证下发也遥遥无期,购房者只能将违约责任全部归于开发商。二是个别开发商在拿到项目的产权(即所谓的“大产权”)后,置业主利益于不顾,擅自将产权抵押,用于企业融资,从而使业主利益受到无端侵害。建委回复:已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建委有关负责人程十春说:“老百姓都怨我们,其实,这也是困扰我们房屋登记部门的难题。”不久前,建委关于刘耀威委员的提案给予了答复。答复中说,“今年建委已向市政府提出立法建议,准备制定《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在制定该办法时,将认真采纳刘委员在提案中的建议,在办法中明确规定不及时申请或不及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商、购房者应分别承担的责任。”“然而,在今年市政府的立法项目中,仍然没有房屋权属的一席之位。”程十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此,市政府法制办的李中普处长说,要进行调研后才能确定是否需要立法和何时立法。

  为您支招:办理房产证三步走

  市建委的有关负责人提醒,为尽早拿到房产证,购房者在买房前要查看开发商的土地证原件,若是抵押房在附栏中会明确标明,也可到市建委公示网站查阅该项情况,得到注册备案认可的开发商公信度高。第一步,买卖双方需持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协议(存量房屋的卖主还需持《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文件和证明在交易所进行登记;第二步,交易所在双方登记之后,将依据有关的法规对房地产买卖行为进行审核(存量房屋需价格评估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报批,待批准后再通知买卖双方来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第三步,办妥过户手续后,作为证明,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屋卖契》,并把有关文件转给房屋所在地的区、县级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记者王翠霄孙金凤)(责任编辑:孙佳悦)(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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