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500元前夫贴海报辱前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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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08:06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志兴)为讨要1500元卖房所交的国税,昨日,离婚半年的前夫来到前妻所住的大渡口区春晖花园,贴出侮辱性海报。警方对肖张贴海报侮辱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济纠纷。 昨日下午5时左右,肖找到与女儿、女婿同住的前妻罗女士家,讨要离婚前卖房所付的1500元国税金,并在小区内张贴由前妻泳装照复印件和侮辱性词语组成的海报,后双方发生
据肖介绍,他与前妻罗女士离婚后,12月初将二人共住的房屋出售。售房时,他先后支付了1500元的中介费和1500元的售房国税金,他认为他付了中介费后,罗就应该支付国税金1500元,现应将他垫付的国税金还给他。而罗女士表示,中介费是两人共同分担的,至于国税金,两人离婚时肖并未提出,现突然要钱是无理取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