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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警钟敲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08:48 宁夏日报

  职业病防治的浅水区

  近日,记者在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一家汽修店采访时看到,一间门面不足10平方米的屋子里,一位20来岁的小伙子正给一辆夏利出租车调漆。大大小小的油漆桶摊在门外的地上,一股刺鼻的油漆味呛得从此经过的行人不自觉地掩上鼻子,加快脚步。调漆的小伙子却像没事人一样,不紧不慢地用一根木棍搅动着桶中的漆。

  “这么难闻怎么不戴个口罩?”记者问。他憨憨地笑笑:“习惯了。”据他讲,来这里当调漆工已经一年多了,店里加上他总共4个工人,面罩只有2个,谁戴谁不戴?跟老板提过,老板也没当回事。闻的时间长了,就不觉得了,也懒得费那个事儿。“你知道不知道油漆中含有有毒成份苯,对人身体有害?”他不屑地说,怕啥,反正还年轻,干两年挣点钱够回家娶媳妇就不干了。再说,老板也挺仁义,每月多给10块钱的“保健费”呢。这位来自陕西咸阳农村的小伙子刘雷,对目前的工作现状相当满意,因为“钱比在老家时挣得多多了。”“那老板为你们做过体检吗?”听了记者的问题,小伙子停下手中一直搅动的木棍,诧异地看着记者,一脸茫然。

  记者了解到,在我区像刘雷这样对职业病知之甚少或者根本不在乎的劳动者不在少数。在银川市建材市场大理石销售区,随处可以看到飘飞的粉尘、随处可以听到石料打磨机刺耳的声音,但从事石料加工的师傅们无一戴口罩和耳罩。我区近7万人受职业病危害

  记者从卫生厅了解到,目前我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有1492家,受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达69052人。另一项统计显示,到2003年底,我区累计尘肺病3523例,其中累计死亡900多例,现患2600多例。职业中毒913例,物理因素疾病及其他职业病155例,死亡31人。这些数字只代表我区国有大中型用人单位,而一些民企等用人单位由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很少进行劳动者职业体检,职业病防治的警钟已经响起。

  “企业、业主法律意识不到位,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对职业病了解甚少,是当前职业病人数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银川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每次进企业检查职业病防治情况时,企业领导人提供最多的是关于安全生产的材料,而关于职业病的材料却提供的极为有限,有些企业领导对早已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也是一无所知,更谈不上履行责任。

  卫生厅有关人士分析说,造成职业病人快速增长的原因,一是部分用人单位无视《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劳动用工制度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全面落实,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障。尤其是一些小厂小矿作业场所防尘、通风设施不健全,工人的防护措施跟不上;二是部分地区竞相降低招商引资门槛,使一些未经职业卫生审查的建设项目违法立项建设,一些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材料仍在一些地方使用;三是监管力度不够,尤其是基层有关部门执法力度缺乏有效协调配合;四是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投入严重不足,职业病防治技术装备得不到补充和更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严重不足。职业病防治宁夏开先河

  控制源头、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方针,尤其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更是重中之重。但是,从我区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法》缺乏了解,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不予重视,更不愿意投入资金改善作业场所。为此,从今年5月份开始,卫生厅将对我区职业病防治实行分级监督管理,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介绍,容易产生职业病的主要是煤炭、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而长期在封闭的环境里,空调、电脑、复印机以及人们呼吸造成的污染,加上高负荷的工作,都将产生新的职业病。长期以来,我区职业病主要是煤炭和高耗能冶炼行业相对较多。但是近年,随着沿海发达地区一些被淘汰的项目的引进,新的职业病也逐年增多。为此,卫生厅将根据职业病危害程度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职业病防治情况等,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的级别进行卫生执法监督,把存在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切实保护职业人群的健康。

  职业病的防治将是一项长期工程,任重而道远,不仅需要有关部门的关注,同时,更需要企业和个人的配合及社会的监督。业内人士指出,企业应对职业病危害场所的劳动者进行健康监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及单位的所有人员,应按自身企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划分的健康检查间隔年限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若发现有职业病患者数量超标的企业,卫生执法机构限期要求企业对自身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途径、防护措施、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整改,超过期限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受到处罚。(本报记者李刚):

  《职业病防治法》加强了四方面内容: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明确用人单位的责任、加强政府的监管、扶持技术服务市场等,第一次为职业病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权益保障:这部法律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以保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基本出发点。而强调劳动者的知情权,是这部法律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为出发点的突出表现。

  控制源头: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方针,尤其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更是重中之重。职业病防治法第5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病了有人管:《职业病防治法》强调全过程的职业病控制。该法旨在把对职业病的控制和企业的生产管理结合起来,明确规定了对职业病患者的治疗、康复等保障和对违法企业的处罚。

  科学防治:《职业病防治法》第7条规定,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案例一:河南省商城县朱裴店村,近200人在外地打工患上矽肺病,他们几乎都是二三十岁的壮年男性,占到朱裴店村全部成年男劳力的一半。

  案例二:事情发生在广东省惠州市富惠实业有限公司磨光部。一年内,3个年富力强的壮汉以同样的病症离奇猝死。与猝死工人在同一个厂工作的27名工人,25人在惠州城区红十字会医院被诊断有尘肺病。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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