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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石化原董事长因受贿被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0:39 燕赵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因收受捷达车一辆,深圳石化集团原董事长陈涌庆日前被深圳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根据陈涌庆的离任审计报告,深圳石化集团到2001年6月底累计亏损21.6亿元,资不抵债15.34亿元。去年3月17日,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挪用公款罪对陈涌庆予以立案调查,并列为特大要案,同年6月陈涌庆被取保候审。深圳市中级法院日前对陈涌庆一案
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陈涌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国家资产管理不严,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合作经营单位价值17.4万元的捷达车一辆,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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