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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访接待日步入常规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1:03 金豹网-锦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志伟报道:为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自今年1月开始,我市施行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轮流定期到市信访办接待来访群众或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随着5月1日新的《信访条例》的实施,我市又进一步明确了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要步入常规化。

  根据《信访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我市把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有关内容向群众予以公开:参加市级信访接待的人员范围是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的领导;接待地点在市信访办公室的来访接待室;接待日期为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星期五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接待方式是市委、市政府领导按市信访办年初编排的《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时间安排表》顺序轮流参加接访活动。

  我市把接待处理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市领导接待信访工作的重点。主要范围定为反映改革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政策法规和改革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干部作风、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社会治安和稳定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跨地区、跨部门的疑难问题等。

  此外,还规定,由市信访办事先提供预约来访人和来访事项的,接访领导要与来访事项有关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共同接待来访代表,现场研究解决方案并答复来访人员;市信访办事先未提供预约来访人和来访事项的,接待领导在市信访办接待室候等,随机接待来访群众。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的领导接待日制度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向群众公开。

  作者:侯志伟

  (来源: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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