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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拖欠 河南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存1.87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1:1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6月13日消息(记者辛如记任磊萍)记者近日从河南省建设厅了解到,截至目前,河南省已交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87亿元,为防范农民工工资拖欠打下了资金保障基础。

  按照河南省去年出台的规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按合同中标价的一定比例,分别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使用。一旦建设单位或建筑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划支,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于拒绝缴纳保障金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将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已开工的项目,要责令其暂停施工。

  据了解,河南省18个省辖市已经全部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收缴金额从去年年底的9000万元迅速上升到1.87亿元,并通过建立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发放。开封市已在河南省率先实现了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按季结算。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囡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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