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耗巨资建节能公园,幼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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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1:36 新桂网 | ||||||||
新桂网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和宣武区政府决定投资876万元改造宣武艺园,将率先使用地热资源进行供暖和制冷,通过修“地热空调”、铺透水砖、建水循环系统等措施节省能源。设计者表示:改造完成后,宣武艺园将成为北京市首个节能环保公园,每年可节约水、暖、电运行费用20万元左右(据《京华时报》6月12日报道)。 每年可节约水、暖、电运行费用20万元左右——这对一家公园来讲,真是个不小的数
经济学对节能最重要的强调是:节能,首先是不仅要节能,而且应该节约一切资源,我们要节约的不仅仅是能源,粮食、土地、钢材、木材等等都要节约,片面为了节能而浪费了更多的其他资源,则对社会造成损害。而“耗巨资建节能公园”显然违反了节能必须“节约一切资源”的本体承诺。要完成这个工程,从“地热空调”到“透水砖”,再到“循环系统”,还必须颠覆原有的系统,这需要耗费和破坏多少其他资源啊——这从876万元的巨额投入可以看出来。更重要的是,对社会运行来讲,公共财政也是一种资源,一种相当短缺的资源,许多领域都有“公共财政饥渴症”,876万元公共资金如果精打细算地进行分配的话,可能会产出更多的效益,节约更多的资源。 这种不计成本的大手笔除违背经济规律外,还违反了行政决策中的“比例原则”。“比例原则”原本只是对警察权力的限制,促使警察权力行使要妥当、必要、均衡、不过度、符合比例,不得对公民个人权利造成非法侵犯。后来这个原则泛化到行政决策中,形成“最小代价原则”和“均衡性原则”:尽可能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尽可能在损失的利益与其所保护的利益之间保持一定的均衡——违反“比例原则”的典型行为如“杀鸡用牛刀”和“大炮打蚊子”一样,都是浪费。 耗巨资建节能公园——最可怕的是这种选择中包含着一种自以为是的幼稚行政痼疾:某些决策者按照一种既定的单一观点在寻求其所渴望的政绩目标时,非常容易倾向于淡化或者低估他们在实施这一目标上产生的伤害。比如说,节能是流行政绩时,不惜代价兴建节能工程;开发区是流行政绩时,不惜代价拆迁建开发区;城市卫生是流行政绩时,不惜代价驱逐街边弱势群体。无疑,这种自作聪明自以为是的幼稚行政是建设和谐社会最大的敌人。(北京曹林) 作者:曹林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