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治庸”罢免第一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1:42 扬子晚报 | ||||||||
兰州讯 6月11日,兰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免去梅岩兵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据悉,这是兰州市实施“治庸”计划以来,第一个因不作为、乱作为而被免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据悉,梅岩兵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中,由他主审的一起死缓案件,没有及时报请省高院复核,只是简单地把案件交给了书记员,不久书记员辞职,从而造成该
兰州市委常委、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王晶中在主持会议时表示:“梅岩兵是兰州市实施‘治庸’计划以来,第一个因不作为、乱作为而被免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对兰州市广大干部的一次深刻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