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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延期缴税挨罚两千尝到苦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1:5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陆川讯 日前,陆川县某公司负责人陈某到当地税务机关交了2000元的“学费”。

  去年8月,该公司由于资金紧张,无法全额缴清当月税款,于是在向该县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时,故意少申报销售收入10万余元,少缴增值税1.7万元。10月,该公司收进了几笔应收账款,资金紧张状况得到缓解。但是,该公司却偷偷把8月份少申报的那笔销售额并到10月份的申报中来缴款。

  公司负责人陈某自认为补缴了税款,估计不会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今年4月,该县税务机关在对该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以滞记销售额的方式达到延期缴纳税款的目的,于是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加收滞纳金并处以2000元罚款的决定。对此,陈某很不理解,认为公司8月少缴的那部分税款已在10月份补上了,并没有偷税逃税。后来,经税务干部一番宣传解释,他才恍然大悟。原来,公司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这一规定,该公司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虽没有产生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后果,但也要被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罗晓露)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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