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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整治让人民满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3:51 扬子晚报

  问:为什么要组织开展这次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答:近年来,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在部分地区发布虚假违法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近乎泛滥,违法率居高不下。消费者反响强烈,要求政府加大整治力度的呼声很高。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作为三项重点商业欺诈行为之一
,拟用一年左右的时间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并明确党委宣传部门和公安、监察、纠风、通信、卫生、广电、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督、中医药等部门与工商部门共同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十一个部委下发了《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将要采取的工作措施等等。

  问: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和目标是什么?

  答: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查处与七类商品或服务相关的七种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是:1、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广告;2、利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向受众推荐或介绍商品服务的广告;3、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4、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未经审批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或者夸大功能疗效,作出承诺等;5、医疗广告宣传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6、化妆品和美容广告作虚假宣传;7、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发布性病诊疗广告等。

  整治工作预期的目标是:1、通过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重点查处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使经营、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受到惩治;2、从二季度起,使全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类广告的违法量、违法率明显下降;3、到今年底,重点打击的七种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扭转多年来违法广告不断泛滥、违法率居高不下的状况,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视听环境。

  问: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采取和建立的主要工作举措有哪些?

  答:一是首发违法广告重罚制度。对涉及七种违法广告行为的,经告诫或查处拒不进行整改的,对首家发布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予以从重处罚,并通报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建议对有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体、重点广告主、重点商品服务广告的检查和监管,其中要重点组织好对屡次违规、屡查屡犯,且构成严重侵害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广告案件,对上级交办和药监、卫生等部门移交的案件,对群众直接署名投诉的案件的查处。

  二是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对七大类重点监测的商品服务广告,每季度会同宣传、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中医药、药监、监察、纠风等部门联合公告一次,对监测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广告,通过《江苏广告监管网》及时发出行政告诫,责令公开更正或立即停止发布,同时定期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进行曝光,发出违法广告提示,开展违法广告案例点评等,以惩罚告诫违法、激励保护守法。

  三是违法主体退出广告市场制度。对连续三个月不断发布七种违法广告,且违法量、违法率居高不下,经行政告诫或行政处罚拒不改正的,首先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对负有责任的广告公司,限制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对广告主,由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撤消其批准文号,工商部门通过广告发布单位停止其广告发布;对负有责任的媒体,暂停其部分类别商品或服务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

  四是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未经审查或者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发布;对不具备相应证明文件的保健食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的广告,不得发布。对发布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问题严重或者放弃广告终审权而导致新闻媒体广告发布出现导向错误的新闻单位,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事实后,由新闻媒体的主管、主办单位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分或者调离工作岗位,必要时追究其主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报党委宣传部门、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五是新闻媒体广告自律制度。依据《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新闻媒体建立健全广告承接登记、审核和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检查广告审查员职责和义务的落实情况、广告发布的审核把关情况,同时组织开展广告审查员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把关意识。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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