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交通协管变成“邪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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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4:15 新民晚报 | ||||||||
近日,一家媒体对北京嘉里中心附近个别交通协管员“以权谋私”的丑行进行了报道。被曝光的交通协管员颇有些欺软怕硬的“小聪明”:对奔驰、宝马违章停车要掂量掂量,“不好惹就把罚单撤了”;对于一般车辆违章停车,则向车主表示孝敬一条红梅香烟我就可以给你撤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的交通协管员出现这种“以权谋私”的丑行绝不是头一次,也
既然说到“以权谋私”,不妨探究一下交通协管员手中的权力到底从何而来?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建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告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这应当说是北京交通协管员手中权力的出处。 分析这条法规可以看出,交通协管员根本没有执法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聪明”的交通协管员还是利用“站在执法者身边”的机会,把对违章车辆贴罚单的工作变成了一种“执法权力”。有关部门也要意识到,既然用法律的形式赋予交通协管员权力,就一定要同时对其进行严格的约束、监督和管理。 除了“以权谋私”,北京市一些交通协管员常见的毛病还有衣冠不整、用语不文明等。另外,在一些情况下,他们本来可以依据法规对违章行为进行劝阻,但最终却一言不发而只是暗中拍照取证。这些都需要有关部门严格管理,尽快推出条例、细则对交通协管员的工作加以规范。新华社(南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