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府要求落实2005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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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5:0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秦璇报道:昨悉,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发出通知,下达中央在鄂和省属单位2005年城镇退役士兵统筹安置计划,并要求,对拒绝接收安置或妨害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情节严重者,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处罚。 据悉,统筹计划用于配偶在农村的转业士官和农村入伍的二、三等伤残军人,二等功以上的受奖士兵、城镇无业居民的退伍子女和配偶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退役士兵。
中央在鄂和省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子女、配偶系退伍士兵的,应由其父母或配偶所在系统包干安置,不得占用统筹计划指标。各地要将安置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按计划当年接受安置人员确有困难的单位,按相关规定,由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部门按每人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对以助学方式完成安置任务的部分高等院校,由省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与其签订协议后统一组织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