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人将获每年扶助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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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5: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6月13日电(夏薇)安徽省今年起将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符合条件的群众每年会领到不少于600元的奖励扶助金。这意味安徽省计生工作将发生重大改革,变“处罚多生”为“奖励少生”、奖罚并举。 安徽省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为: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奖励扶助所需资金,按照中央对中部省份的统一政策,在中央财政负担50%的基础上,安徽省省级财政负担30%、市县级财政负担20%。对只生育过一个独生女或独生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对象提高奖励扶助标准所需的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奖励扶助金委托金融机构,通过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账核算和直接拨付的办法以“直通车”的方式发放,一年两次。 作为国家推行的一项新的惠民政策,奖励扶助制度的最大特色就在于它设计了一套“四权分离、立体联动”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即:资格确认由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发放由委托的金融机构负责;社会监督由社会公众介入。4个环节相互制约、相互支持,从而保证这项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运行。(完)(责任编辑:郝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