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市将建立人事争议调解与协调委员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5:44 深圳晚报

  我市将建立人事争议调解与协调委员会

  引入第三方解决人事纠纷

  本报记者陈娜报道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上获悉,为及时有效解决事业单位在改革和管理中出现的人事纠纷,市人事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我市各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
门和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在6月底以前尽快建立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人事争议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与协调组织),引入第三方机制解决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

  据了解,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聘任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协调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除履行聘用合同、聘任协议书外发生的人事争议。除此之外,由人事争议协调委员会负责。

  作者:记者陈娜 发表评论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端 午 节
快乐端午精彩图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