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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女友 小青年互殴出人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5:46 北京晚报

  本报讯22岁的某工学院学生赵浩宇,因纠缠刘某的女友而与刘某产生矛盾,双方约定用武力分出高下,结果闹出了人命。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分别判处赵浩宇、刘思阳、崔彬、赵泊铭等14至8年有期徒刑。

  赵浩宇因纠缠刘某的女友而与刘发生矛盾。去年10月4日,赵浩宇与刘在电话中约定地点后,于当天23时许,纠集刘思阳、崔彬、赵泊铭,来到怀柔区青春路乐盛堂药店附近,与
刘纠集的黄、李等人持械互殴。互殴中,刘思阳、赵泊铭、赵浩宇、崔彬持刀、持镐把对刘、黄进行殴打,赵泊铭持尖头铁棍猛刺刘腹部,刺穿了刘某的肠系膜及回肠并贯通左髂动脉,造成刘失血性休克死亡。赵泊铭随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将刘思阳、赵浩宇、崔彬抓获。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赵浩宇及刘思阳、崔彬、赵泊铭持械与他人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但被害人刘某也负有一定责任,且赵泊铭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作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又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赵泊铭的法定代理人及赵浩宇、刘思阳家属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故对赵浩宇、刘思阳、崔彬从轻处罚,对赵泊铭减轻处罚。高志海刘硕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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