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女友 小青年互殴出人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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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5:4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22岁的某工学院学生赵浩宇,因纠缠刘某的女友而与刘某产生矛盾,双方约定用武力分出高下,结果闹出了人命。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分别判处赵浩宇、刘思阳、崔彬、赵泊铭等14至8年有期徒刑。 赵浩宇因纠缠刘某的女友而与刘发生矛盾。去年10月4日,赵浩宇与刘在电话中约定地点后,于当天23时许,纠集刘思阳、崔彬、赵泊铭,来到怀柔区青春路乐盛堂药店附近,与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赵浩宇及刘思阳、崔彬、赵泊铭持械与他人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但被害人刘某也负有一定责任,且赵泊铭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作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又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赵泊铭的法定代理人及赵浩宇、刘思阳家属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故对赵浩宇、刘思阳、崔彬从轻处罚,对赵泊铭减轻处罚。高志海刘硕 网络编辑:康琪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