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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规范水产品加工 晒白鲞将有“硬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6:52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6月13日消息:乐清市水产干制品加工生产将有章可循,该市将于7月1日起实施《水产干制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

  据不完全统计,乐清市现有水产干制品加工企业和加工户近千家,去年全市水产干制品产量为2000吨,产值约4000万元。但一些加工者为了改善产品的感观品质,使用禁用的添加剂,更有甚者,为防止产品的腐化变质,使用有毒药物喷洒产品,从而严重影响了水产品
质量安全。

  《水产干制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对水产干制品加工的生产企业所要具备的软硬件设施、加工过程操作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等都做了细致规定。如车间应分为粗加工车间、腌制车间、晾晒或烘干车间、包装车间,有蒸煮工艺的企业须设有蒸煮车间。晾晒车间要透光、通风,具备防蝇能力,要设有易清洗的防蝇网。防蝇缓冲间、防雨间应与凉晒车间相连,四周和顶棚必须设有防蝇网。加工虾米、虾干等即食水产品的车间入口处应设置隔离的消毒间。加工过程中须使用食用盐,禁止使用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温州晚报徐琴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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