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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广告要追究媒体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20: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深圳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整治广告市场行动,严打违法虚假广告

  本报深圳讯“不是给了钱,什么乱七八糟的广告都可以上”。发布虚假广告,不仅要追究广告主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发布者媒体的责任。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工商局获悉,为严厉打击利用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由深圳市工商、公安、新闻出版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为期一年的联合整治行动已经开始。本次活动将打出多记重拳,有效遏
制虚假违法广告的出台。

  近年来深圳广告市场发展迅速,2004年广告经营额超过50亿元,在全国城市中居京、沪、穗之后排名第四位。但与此同时,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也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

  本次活动的整治重点为: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或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药品广告;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等。

  记者了解到,本次活动将向违法虚假广告打出多记“重拳”。其中最大亮点就是建立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以往,有关部门追究违法广告的责任,一般只限于广告主,本次活动将违法广告的发布者新闻媒体也“牵连”进来———对发布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问题严重或者放弃广告终审权而导致新闻媒体广告发布出现导向错误的新闻单位,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事实后,由新闻媒体的主管、主办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分或者调离工作岗位,必要时追究其主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工商局一位负责人说,此举可以有效制止某些媒体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社会效应的行为,“不是给了钱,什么乱七八糟的广告都可以上”。

  活动还建立违法广告量化跟踪及处理制度。对违法率居高不下或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对广告主可在一定时期内暂停其发布广告;对负有责任的媒体单位,暂停其部分类别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

  本次活动中,工商局还将牵头成立市广告监测中心,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日常广告监测情况及广告市场监管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广告监管公告”,包括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曝光、违法广告提示、违法广告案例点评等,让违法广告无处藏身。(欧阳四平邱文)

  (穗风/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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