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事局出台新规 新公务员要下基层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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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1:32 北京娱乐信报 | ||||||||
新华社上海6月13日专电上海市人事局近日出台《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锻炼试行办法》,明确指出新录用公务员在规定的试用期内要到基层单位或岗位锻炼一年,无故不参加者不予任职,基层实习锻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务员录用。 据《劳动报》报道,新公务员将在各区县的离老百姓最近的一线单位实习,如旧区改造办公室、动拆迁部门、街道(镇)的居委会、信访办、综治办等问题比较集中的地方。
新公务员的基层锻炼并非只是走过场,除了要完成工作小结外,《办法》中对新公务员明确提出了“六个一”的考核标准,其中帮群众解决一个实际困难成为重要考核依据。还包括记好一本工作笔记,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撰写一个工作案例,提出一个合理化建议以及参与一项实事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