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汇源被指强卖过期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1:54 现代快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12日,沈阳的一个汇源集团加盟商范月女士专程来京向记者透露,由于汇源的不守诚信,她本人已于日前将汇源集团告上法庭。而随着这个案件的公开化,同一市场上汇源专卖店和经销商互相打压、汇源集团强制要求加盟商接纳汇源过期产品、私自罚没并转移加盟商货款、随意取缔加盟商资格等问题也浮出水面。状告汇源缺乏诚信

  2004年,范月与汇源集团签订合同,取得了在辽宁的两家汇源果汁专卖店经营权。

  范月告诉记者,截至今年1月21日,汇源多次以窜货(一区域销售的汇源产品不能销售到其他区域,否则就是窜货行为)为理由,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自己的2万元货款以罚款形式私下从账面上转移,并数次以窜货为理由和借口拒绝给她发货,并取缔了她原本5年的两个专卖店的经营权。范月告诉记者,汇源的缺乏诚信使她蒙受了不明不白的重大经济损失,无奈之下她只好将汇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总计20多万元。披露汇源霸王行径

  范月透露,去年11月,她在购买了第二家专卖店———辽中县的加盟代理权时,是被汇源强行以52798.25元的价格买下辽中专卖店一些过期及顶期汇源产品作为接手条件。范月给记者提供的有汇源辽宁省级经理吴金海及负责沈阳区域的地市级别经理马岩琪签字的交接记录上显示:去年11月,汇源强迫范月接受的产品竟然有2003年9月份生产的“750康美”产品,而该产品的保质期仅为一年。其他一些产品虽然没过期,但也都是2003年12月份、2004年1月份生产的,按照最长一年时间保质期计算也只有一两个月的有效期了。

  范月的代理律师林某表示,不管怎样,汇源此举都是一种霸王条款,最起码违背了诚实、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汇源否认强卖过期产品

  专卖店与经销商互相打压导致很多专卖店提前关门。范女士告诉记者,当地和她有类似遭遇的专卖店有20多家。对此,汇源营销总部总经理朱新德表示,对于强卖过期产品一事,汇源可以保证“没有一箱产品是过期的”,这是“可以凭清单对照的”。朱还表示,关于窜货问题,原告有保证书为证,如果这个官司坚决打下去,按照当初加盟商享受汇源的特殊优惠政策,原告还应当退款给汇源。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