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建设项目将推行代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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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2:13 新京报 | ||||||||
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针对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导致概算超支等突出现象,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党政机关等建设项目管理和投资概算控制的通知》,要求中央党政机关建设办公楼要加强工程设计、监理等环节管理,并建立全过程监察机制。
通知称,“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是指由国家发改委批复立项并安排投资,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法、最高检机关以及直属事业单位等为项目使用单位的建设项目。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对政府投资的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将逐步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