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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李敖打官司的萧孟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2:2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与李敖打官司的萧孟能张耀杰

  2004年7月23日,曾经叱咤风云的前《文星》月刊老板萧孟能在上海去世,同时也带走了他一生中最大的缺憾:来自李敖的背信侵占和赶尽杀绝。大半年后,大陆学者范泓,以严谨公正的态度推出纪实专著《与李敖打官司》,为读者展现了历史事实的本真面目。

  《文星》月刊创办于1957年11月,由叶明勋担任发行人,萧孟能任社长。第一任主编何凡是林海音的丈夫,他在代发刊词中提出的口号是“不按牌理出牌”。然而,何凡所出的乱牌,只限于一些新闻事件,而不是萧孟能期待的能够创造奇迹的乱牌。

  何凡、林海音夫妇离开《文星》后,萧孟能打出的第一张乱牌,出自前立法院院长居正之子居浩然之手:1961年10月1日,《文星》在纪念创刊4周年的48期中出人意料地推出居浩然的人身攻击文章《徐复观的故事》。

  1961年11月6日,胡适应亚东区科学教育会议之邀发表英文演讲《科学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改革》,其中的主要观点是:“我认为我们东方这些老文明中没有多少精神成分。一个文明容忍像妇女缠足那样惨无人道的习惯到一千多年之久,而差不多没有一声抗议,还有什么文明可说?……我主张把科学和技术的近代文明看作高度理想主义的,精神的。”

  讲稿一经发表,立即遭到文化卫道者的口诛笔伐。第一个挺身而出的正是年近60岁的徐复观,他在《民主评论》发表针对胡适的人身攻击文章《中国人的耻辱,东方人的耻辱》。接下来,《文星》52期(1962年2月1日)推出了李敖的迎战文章《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

  1962年9月1日,《文星》59期刊登居浩然从英国寄来的短信,揭发立法委员胡秋原在1933年11月的“闽变”即“福建事变”中,有过“与虎谋皮的反动行为”。10月1日,《文星》60期发表李敖的长文《胡秋原的真面目》,同时在“旧文重刊”中推出关于“闽变真相”的五篇史料,站在国民党的立场上对胡秋原实施政治清算。胡秋原出于自卫,于1962年9月18日发表公开谈话,宣布将为反对乱戴红帽子而奋斗。同一天,“立法委员”邱有珍在“立法院”提出质询文星案,一场文化论战演变为国民党内部的政治斗争。

  1963年7月1日,李敖在《文星》69期正式出任主编,《文星》月刊“不按牌理出牌”的越轨行为愈演愈烈,以至于直接触怒了国民党总裁蒋介石。1965年12月25日,《文星》月刊被封杀,5年后的1971年3月19日,李敖被国民党当局正式拘捕。

  1976年11月19日,李敖刑满释放。1977年4月,“不按牌理出牌”的萧孟能为了逃避债务,与李敖签订君子协定:“查李敖先生住所所有关于本人之字画、书籍、古董、家具等(文件与信函不包含在内,系本人存寄,托李先生代为保管,未得本人书面之同意,任何人不得领取。)均系本人移转给李敖先生以抵偿对其所欠债务者,应该属李敖先生所有。特此证明。”

  1979年10月19日,准备前往智利的萧孟能,又与李敖签订一份委托对方代管“在台个别或共同之全部与金钱财产有关事项”的“协议书”。1980年2月16日,萧孟能与女友王剑芬由智利返回台北,发现自己家的房门被李敖换锁,家中财物被洗劫一空,连王剑芬名下的另一所房子,也被转移到李敖的新婚妻子、著名演员胡茵梦的名下。

  “不按牌理出牌”的萧孟能终于尝到了害人害己的苦果,走投无路中只好拿起了必须“按牌理出牌”的法律武器。1981年6月17日,台湾高等法院做出判决:“李敖连续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处有期徒刑陆月。”李敖在诉讼前后回报于萧孟能等人的,更是长达8年的疯狂报复,他先后以自己及弟弟李放、女友刘会云、萧孟能前妻朱婉坚的名义检举、控告萧孟能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共计35件,致使萧孟能两次被判入狱,最后只好以戴罪之身远走美国,几年之后辗转回到中国上海。

  新闻记者出身的范泓,在《与李敖打官司》中一直保持“述而不作”的超然姿态,只在关键点上,写下几处点睛之语。其中最为经典的一句话是这样的:“李敖的左右口袋里本来就装着两套标准,将什么标准应用于什么人和事,则视不同的需要而定。”

  (《与李敖打官司》,范泓著,江苏文艺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

  作者:马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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