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要拆朝阳街门面房引发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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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5:21 山西晚报 | ||||||||
本报6月13日热线消息(记者刘欣牛红蝶)出租方在合同期未到时,要拆房。租房方,不交房租,不退房。今日上午8时许,朝阳街山西档案局附近发生一起拆迁纠纷。后经接警赶来的派出所警员调解,双方暂时和解。 在这起事件中,店主刘女士的一间门面房后窗玻璃被砸碎。11时左右,店里简单收拾后重新对外营业。据了解,刘女士租用的是山西迪埃档案办公装备中心的门面房。去年4月刚
店主刘女士说,现在合同期限未到,办公装备中心就来拆房,属违约且事先并未通知。而且她今年刚花了六七万元对门面房进行了装修,不想今天被拆得乱七八糟。 对于刘女士的说法,山西迪埃档案办公装备中心的王经理并不认同。他说,中心5月、6月分别向其下发过拆迁通知。至于合同违约一事,双方都有责任。他们不到合同期限就拆除门面房的做法违约,刘女士一年的房租至今未付也是违约行为。有关合同纠纷,他们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刘女士的装修费用,在扣除折旧费的前提下,他们会给予赔偿。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双方应尽快协商达成协议。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