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工作失职国家受损四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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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5:27 山西晚报 | ||||||||
本报6月13日讯(记者康景林)被指控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和贪污罪的张慧东,今天拿到了太原市杏花岭法院一审有罪的判决书,被判10年有期徒刑。 张慧东系我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公司工作人员,后借调至国家商检总公司(该部门现更名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总公司)。1999年7月,29岁的张慧东被派往荷兰负责不莱梅有限公司鹿特丹分公司工作,负责管理分公司的日常经营。然而,2001年10月
太原市杏花岭法院审理认为,张慧东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其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和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同时判令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9.7万余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