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消保委第6号消费警示:网上操作银行卡要谨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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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6:43 东方网 | ||||||||
东方网6月14日消息:通过网上银行连续汇款3次都被退汇,银行却照收3次的手续费。昨天,市消保委就此发布今年的第6号消费警示:消费者操作银行卡需谨慎。 近日,刘先生在网上通过建设银行龙卡“速汇通”汇款,他根据网页提示,在输入选项“收款人”一栏中,填入了“地址和姓名”共计10个汉字,而实际“收款人”一栏只要填写姓名即可。刘先生3次操作均被退汇,第4次才成功,但手续费却按4次共120元被扣除。
据悉,根据该行汇款规定:“若汇款人提供的收款人账号、姓名、汇入城市名称有误,导致款项误入他人账户或退汇,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汇款人承担。”银行以规定已在网上公示为由拒绝退款。另据记者从工行等银行了解到,凡是因个人原因导致退汇的,汇款手续费的确都会被扣除,理由是“银行已执行过汇款操作”。这种做法是银行的惯例。 消保委认为,一些商业银行在软件设置方面尚不尽完善,虽然银行网页上的“业务章程”对消费者已尽告知义务,但消费者在操作有误时,系统未能及时提醒,消保委建议银行应予以改进。 消保委同时提醒消费者:在接受网上银行服务前,应事先阅读有关事项或咨询银行服务热线,及时查清原因再继续操作。 作者:刘昕璐 (来源: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