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原则通过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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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7:2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三日电 今日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说,中国已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及《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实施意见》,对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头号杀手”——瓦斯事故进行围剿。 中国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日前召开第二次会议。该会议除了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和《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实施意见》两个重要文件
会议提出,将尽快下达第二批煤矿安全改造国债资金,并尽快完成国家煤矿瓦斯、煤层气工程研究中心的组建工作。 此前,中国官方已下达了五千零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国债资金用于十四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一百余个煤矿建设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据悉,针对各地煤矿频发的瓦斯事故,中国官方已组织了十一个专家组对四十五户安全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安全技术“会诊”,并向瓦斯灾害较为严重的矿区及煤矿派驻了安全督导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