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业务“呼之欲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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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7:45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13日,上证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 这个《暂行办法》所指的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根据《暂行办法》,申请在上证
市场人士表示,上证所为权证业务的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表明权证这一全新的投资产品已经“呼之欲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