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处14种违纪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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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7:5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省监察厅6月6日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监察机关对我省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和处理14种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 14种违法违纪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
检查的对象为全省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指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并以关系国计民生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部门和行业为重点,着重抓好对国土资源、农业、环保、质检、建设、水利、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的内容是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对没有纳入《湖南省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停止实施。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许可事项,不得以“备案”名义变相审批。 监察部门将严肃纠正和处理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督促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建立标准化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和窗口(平台),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有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等14种违纪违法行为。对在实施行政许可后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实习生欧阳璇子记者 张树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