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契税依营业税优惠标准变自有房只一套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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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7:59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6月13日讯(记者周爱宝)6月1日开始,房地产营业税做出新规定,购房者买房的契税有什么变化呢?记者了解,6月1日之后,仅对第一套自住住房实行3%契税减半优惠,且必须符合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下等规定,其他住房按3%征收。而6月1日前发生的契税纳税义务,必须在2005年8月15日前到财政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完税手续。 济南市财政局今天率先下发了《关于限期办理契税早报纳税的通知》,对住宅契税征
据了解,在有关部门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未公布之前,仍按过去规定执行。但对逾期未按通告规定时间进行申报纳税的,将按新的税收政策征收契税。购买位于市内各区住房的,到济南市房产大厦一楼大厅财政局契税征收窗口办理申报纳税。 | ||||||||